站在方寸的悬崖边上,望着那纯澈的可以叫人掩埋灵魂的天空,耳边仿佛还回荡着那天荒地老的誓言,眼前好象还流动着那不败的烟火。崖顶的风吹动着我的白发,我抚摸着那把可叫天地颤动的宝剑,在等着那个人的回来,虽然我不能肯定她一定会来,但我有种直觉,她会来的,因为这里曾经是我们定情的地方。
我曾经只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世间的侠客,名叫逍遥生,一身书生打扮,白衣萧索,羽扇纶巾,浪荡江湖之中,只想逍遥一世,并没什么太大的抱负。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她,我一直不知道这个老天是该爱还是该恨,是它叫我遇到我生命中最珍爱的人,却又硬生生地从我身边把她夺走。那天是我这辈子最难忘的日子,我正无聊地漫步在长安最热闹繁华的街口,我本不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,可我却喜欢看着别人热闹,因为我讨厌热闹过后的孤独,突然有一只魔界的小狐狸袭击了我,由于大概学艺不精吧,被我很轻松地降伏了,我坏坏地对她笑着:“你走吧,我不想杀生。”她却瞪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对我说:“我不走,我要嫁给你。”我当即差点晕倒,心想“乖乖,这是什么世道。”我问她为什么,她回答的更加使我啼笑皆非,“因为你打败了我。”于是一场宿世的因缘由此而生,我想我是感激老天的,因为它叫我遇到了她,叫我知道了什么叫做刻骨铭心。
她问我你打算去哪,我说我要去找一把绝世神兵,名字叫做“情殇”。她欢呼雀跃地说“好呀,好呀,我也要陪你一起去,一定很好玩。”我觉得她还蛮可爱的,带着她也可以排解一点孤独,我讨厌孤独,于是就同意了。其实我当时只是说说而已,我并不想名动天下,我并没有很大的理想,我只想逍遥自在地再这个世界里无拘无束地活着。至于那个在长安城里被传说已久的神兵我并不感兴趣,只想凑个热闹而已。于是,我的旅途里多了一个唧唧喳喳的同伴,可我挺喜欢她的这个样子的,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在那么的寂寞了。在同她的谈话中,我知道了,她和我一样,也在一直孤独地流浪着,希望找到一个可以说话的同伴。当然,她不知道几次提出说要嫁给我,可都被我敷衍过去了,把我逼急了我就对她说:“我们是不能在一起的,人魔殊途,你难道连这都不知道么。”每到这时候她就会低下头,沉默一会,然后幽幽地说道:“我知道,可我就是要嫁给你。”我也只能无奈笑笑地说道:“小傻瓜。”
快乐的日子过的总是很快,很少会留给人思考的余地。时间就这么在不经意的打闹中过去了,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小狐狸了,我真的很不愿意想象以后我一旦离开了她的日子将会是什么样子。直到有一天我们来到了方寸山下,她突然叫我买了好多的烟火,我问她做什么,她回答说到时候你就知道了。当我们走到山顶的时候,我立即被那纯澈地使人心颤的天空迷住了,那么的纯净,那么的清澈,叫人可以忘掉人世间所有的纷扰,站在悬崖边,叫人有种想马上就跳入它的怀抱的冲动。“我来过这里,每次我到了这里都有种想跳下去的感觉,这里的天好美。”她站在崖边,面向天空自言自语地说道。她点起了烟火,烟火弥漫了整个天空,这烟火的掩映下,我放眼看去,明眸皓齿,原来她是这么的美。我学着她的样子也点起了烟火,心中突然有了种前所未有的感动,那种感觉这辈子都不会忘却。她突然转过头来对我说道:“自从第一眼看到你,我就爱上了你,你是我今生的宿命。”我立即把她狠狠地抱在了怀里,我这辈子也再也不会离开你,你也是我今生的宿命。”她一脸的红云,头深深地埋在了我的肩上,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幸福,那种从心里透到骨子里的幸福。就在这时,一道金光横空飞来,我抱着她正要躲,它却落在了我的脚边,剑身上刻着两个大大的字,“情殇”。我拾起来看了看,不是做梦吧,这就是传说中的可以指天划地,可以战无不胜的神器。这可是世上所有人梦寐以求的宝物啊,我高兴地把她抱的好高好高。
当时我如果能知道这把剑会带来的结果,我绝对会将它撇入崖底,不会叫它再去害人的,可这个世上本来做过的事情你就无法挽回,即使再悔再痛。“丢掉它吧,我有种不详的预感。”她对我幽幽地说道。“不,这是上天给我遇到你的礼物,我要携它带你闯荡江湖。”“可我想要的不是这样的”,她对我一脸凝重地说道。我则对她说:“相信我,我会让你幸福的。”现在想想,那时真是天真的可笑。老天怎能容忍这个世上有如此叛逆的爱情,人妖相恋,何等的大逆不道,于是派下了无数天神来捉拿我这个异类,而人界魔界也因为我手持绝世神兵而心生贪念,欲杀我而后快,于是我带着她开始亡命天涯。虽然我拥有绝世神兵,可我依然无法保护好我这一生最最珍爱的人,我成了三界的公敌,终于在一次血战中,我失去了她。那一夜之后,我一头青丝褪尽,变的宛如白雪,上天已达成目的,招回了各路神仙,人魔两界也在尝尽了我神兵的威力后,不敢再招惹我,可我已失去了我的最爱。自那以后,我又有了一个新的名字,叫做飞剑侠。
自那以后,我天天都去方寸山的悬崖上去等,一等就是一天,我不知道我在等什么,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,她有总一天还会回来的。这天,已经是二十年后的第六个月了,山上落满了皑皑的白雪,崖顶只有我一个孤独的身影再望着天。突然一回头,我看到了她,我揉了揉眼睛,我怕是风雪模糊了我的双眼,没错,真的是她,她回来了。看着她正缓缓地朝我走来,我张开了怀抱要去抱她,“你是谁?为什么会在这里?”我的心冷了下来,是啊,她已经认不出我来了,毕竟已经已经相隔一个轮回了啊。我对她说:“你不认得我了么,我是你曾经最爱的人啊,你是那只傻傻的小狐狸啊。”她摇了摇头,“我并不认得你,我只是无意间走到了这个山脚下,不知为什么,就是想上来看看。”我的心里一痛,我平静了一下,把我们前世的故事原原本本地讲给了她听,她低下头,沉默了好久,或许也就是几分钟,可我却觉得是一个世纪。“我记得了”,她抬起头对我幽幽地说道,“可我已经不能再爱你了,我已经嫁做他人妇了,对不起,来世吧。”这时,我听见了有一声清脆的碎裂的声音,我一看是“情殇”,宛如我的心……
剑已断,情已殇,我终于知道了此剑为何名为“情殇”……
(我不玩大话已经有快两年,可大话西游绝对是我钟爱的一个游戏,我之所以离开,就是因为游戏里我所爱的一个女孩,相爱却无法相守,我写的这个故事里透着我们两个的影子,那时我是天竺国里的一个2转120多及的男人,叫流星森林,那个女孩完的是个由小狐妖转世的2转女仙,叫做紫光冰狸,不过流星的号已经自杀了,呵呵,怕触景生情,当今天无意间看到要更新的这个资料,还是触景生情了,所以写下了这篇文章,来祭奠我大话里的爱情。虽然我游戏里深爱的那个女孩已经嫁作他人妇了,我还是希望她能看到这篇文章,我要告诉她我会永远的为她祝福的,希望她能幸福地生活。)